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禁条条干预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编委第一、二次会议要求,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警示预防教育,经报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中央编办查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地方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情况予以通报。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编办共查处中央和国家机关条条干预问题10起,涉及国务院组成部门6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个、群众团体1个,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以项目资金分配方式干预。有两个单位在2019年联合印发的支持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将“设立城市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管理机构”作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2.以督查考核方式干预。某单位派出机构在2018年印发的关于地方专项监督检查的反馈意见中提出,该地方“虽专门印发了《关于承诺建立管理机构的函》,但机构编制时至今日仍未落实”。某单位在2019年印发的省级政府工作考核细则中,将“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列为考核指标。某单位在2019年印发的推进省以下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31个省级监管支撑体系规范设置到位”。某单位在2020年印发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评的实施办法中,要求建立相关工作省级领导机构。
3.以达标验收方式干预。某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在2018年印发的国家评估评分标准中提出,“设置处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15人以上;设置科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8-14人;设置科级及以下管理机构,人员配置8人以下”。某单位一内设机构在2019年印发的全国县区技术评估方案中提出,“有独立建制的机构得5分、在委/中心有科室得3分”,另一内设机构在2019年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通知中提出,“有独立的科室得2分,其余0分”。某单位在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将“县(市、区)机构独立建制,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列为标准之一。
4.以评比表彰方式干预。某单位在2020年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城(县)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将“附机构、人员单独列编文件”作为入选全国××模范城(县)的资格条件。
发生上述10起条条干预问题,反映出相关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不强,出台文件审核把关机制不健全,以多种形式干预了地方党委编委的自主权,给地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对这些条条干预问题,中央编办进行了严肃查处,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及时废止条条干预的相关内容,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办发〔2020〕38号),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防范和避免以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中央编办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问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 RESERVED | www.dzjg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