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放管服”改革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纵深推进,针对招投标领域“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现状,部门职能转变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效,全面推动阳光交易,四川省达州市委编办积极探索“综合监管+共同监督”有机结合的创新体制机制,将机构编制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贡献力量。
一是主动靠前谋划。扎实做细前期工作,结合“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各级文件依据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安排,逐项梳理各部门行使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监管的行业领域及法定依据,厘清职责关系,共梳理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20余项。先后赴襄阳、南充、眉山等地学习经验做法,形成《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设置的建议报告》,提出机构编制可行性建议,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提供坚强力量。
二是建立制衡机制。推进制定《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1+2+3”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因监管分散、职能交叉造成的监管缺位、错位,采取“优化升级市公管委+科学设置市公管办+重新明确四大领域工作小组(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模式,赋予市公管办(市政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职能,建立超脱于行业主管部门的独立综合监管机构,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督各自的作用和优势,双管齐下,打造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覆盖全域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
三是优化承接载体。政管局内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职能,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国资、水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置相关内设机构,明确具体监管职责,共同监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土地矿权四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效解决行业部门内部运行、同体监督的体制弊端,形成市公管委决策部署、市公管办综合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督的合力,实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达州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为规范场内各方交易主体行为提供制度遵循,强化“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三个监督环节,做深做实现场监督,充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力度和效率。强化“线上+现场”监管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监管、信用信息“两大”支撑平台,通过数据归集分析、风险自动预警,一网运转、一网通查、一网监管,实现在线实时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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